一、申请保理的条件
1.经管理机关核准登记,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;
2.申请人资信良好,具有发展前景,销售渠道通畅或服务具有可持续性
3.买方信誉良好,具有履约能力,能够对《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》所标明的应收账款金额进行确认
4.申请人与买方签订的合同、协议合法、有效、真实,履约各方没有争议;
5.申请人所提供的应收账款权属清楚,没有争议,不受抵销权、质押权、留置权、抵押权及求偿权的影响;
6.申请人所提供的合同、协议中没有对应收账款禁止转让的条款。
二、需提供和填写的资料
1.公司简介
2.营业执照(正、副本复印件)
3.组织机构代码证书(正、副本复印件)
4.公司章程(复印件)
5.验资报告(复印件)
6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签字样本(复印件)
7.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简介
8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签字样本(复印件)
9.贷款证(卡)(复印件)、机构信用代码证(复印件)
10.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(复印件)
11.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)
12.各类经营许可证
13.财政部门或会计(审计)事务所核准或年审的近两年及申请前一个月度财务报告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和报表明细)。企业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与其成立年限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。
14.董事会或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
15.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对外借款,申请担保的决议
16.财务负责人承诺书
17.申请保理业务所需的其他文件和资料
18.企业信用报告
19.与拟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的《交易合同》原件及其复印件
20.与《交易合同》相关的所有其他法律文件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。该“相关的所有其他法律文件”包括但不限于《交易合同》的修改或补充文件,担保法律文件和权利凭证,交易授权批准文件,预付款(定金)证明文件(如有)等
21.《交易合同》项下全套商业发票(主要指增值税发票)正本及复印件
22.《交易合同》项下全套运输单据正本、保险单据正本及提货单正本和相应复印件(如有);
涉及工程项目下的意向框架协议、资金往来凭证、工程量单、竣工报告等。
23.应收账款明细、银行存款、其他货币资金、货币资金明细
注: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、且仅为最基本资料,后期需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风控的相关要求增补资料
根据客户的申请及提交的资料,我们将在10-15个工作日内对客户是否符合保理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作出判断,并据此决定是否受理保理申请。